无法亲自前往投票的人可以在11月19日(含当日)之前申请邮寄投票。申请可在邮局办理,也可以通过线上方式提交。选举材料将在11月9日至22日期间寄出,收到材料后,最迟须于11月25日寄回邮寄选票。此外,申请邮寄投票后,将不能再前往所属投票站现场投票。
另一个重要疑问是,何时能知道自己是否被抽中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。选举委员会主席、委员及其候补成员由市政府通过公开抽签产生。法律规定,抽签必须在选举公告发布后第25日至第29日之间举行,因此本次选举的抽签将在10月31日至11月4日期间进行。
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被选中的人都会在同一天得知结果。任命必须在抽签后的三天内以个人通知的方式送达,因此通知将从11月初陆续发出,具体取决于各市政府举行抽签的时间。被任命者可能担任主席、委员,或担任每个委员会成员对应的两名候补成员之一。
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属于强制义务,但有正当理由的人可以申请免除。为此,他们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天内向辖区选举委员会提交申辩,后者必须在五天内作出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