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工作时间与投票站开放时间重合,雇员可根据两者重合的时长,享有最多四小时的带薪假,以便投票。雇主不得从工资中扣除这段时间,也不能要求员工之后补回工时,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休假时间,并在事后要求提供已前往投票的证明。夜班员工如工作时间与投票时间重合,同样可以享受这项假期。
如果公民被选为投票站委员会主席或委员,情况则有所不同,因为到场属于法律义务。如果当天原本需要上班,可享有全天带薪假,此外还可以减少次日五小时的工作时间。候补委员也必须一早到达投票站,不过如果最终不需要其履职,便可以离开,并在适当时间返回工作岗位。无正当理由缺席可能构成选举犯罪,可被判处三个月至一年监禁,或处以六至二十四个月的罚金。
有考试、正在休病假或已经预订旅行,并不会自动免除参加投票站委员会的义务。在这些情况下,都必须向所在选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,由该委员会审查相关情况及所提交的文件。正式考试、妨碍履行职责的健康问题,或提前预订且取消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旅行,都有可能被接受为免除理由,但最终决定权属于选举委员会。